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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原始股发财 120余人受骗
一传销团伙利用网络传销发展会员,涉案价值400余万元
  • 2012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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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1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徐茵 朱娟娜) 利用网络以销售该公司原始股权名义,许以高额回报,以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会员,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近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诈骗案,主要涉案人员王某、田某、刘某(女)、范某(女,浙江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1年6月21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牡丹区人王某、田某等人利用网络以销售美国某著名公司股权的形式,在菏泽市牡丹区通过讲课的形式发展会员,每人需交纳34000元购买股权,目前已有近四十人受骗。
  接警后,牡丹分局经侦大队利用各种侦查手段,侦破案情。经调查发现,2011年1月5日,家住牡丹区的王某、田某、刘某(女)等人在菏泽市某大酒店听取安徽人吕某(另案处理)介绍的美国某著名公司概况,通过购买该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会员。王某、田某、刘某等人在吕某洗脑下,不仅自己购买股权,成为会员,而且还加入该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络,以销售该公司原始股权的名义,在菏泽市牡丹区通过讲课,许以高额回报,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会员。
  在组织传销过程中,王某等人各有分工,并且根据分工赚取不同的提成。王某成为该公司会员后,通过下线连锁发展下线会员及帮助会员找田某、与浙江的范某完成报单,王某从中收益30余万元,范某从中收益30余万元,田某从中收益近20万元。
  为尽快将主要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办案人员经过缜密侦查,分别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田某、刘某抓获归案,又远赴浙江将范某抓获,并成功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受到应有的惩罚。
  据了解,截至案发,共有120余人购买该公司股权,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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