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总”骗700万元人间蒸发
14日,环翠警方通报,潜逃4年的犯罪嫌疑人于广西南宁落网本报记者陶相银通讯员周华明
  • 2012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刘某在南宁市落网。(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侦大队供图)
  14日上午,环翠警方通报,涉嫌诈骗巨额钱款且已潜逃4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于日前落网。刘某原为威海黑土地广告有限公司经理,自2003年起,以筹措公司周转资金为名,承诺高息回报,向多名亲友借钱。2008年8月,刘某潜逃,直至今年6月30日才在广西南宁落网。目前,经警方查实涉案金额已超过700万元。
借10万还11.5万,许诺高额利息向亲友借款
  自2008年8月起,环翠警方就不断接到市民、单位报警,称威海黑土地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刘某曾向他们借款,数额多则数十万元,少则5000元,而刘某已经不知去向。经调查,刘某在经营公司期间,借筹措公司周转资金、购买办公楼等名义,许诺给予“高额利息”向多名亲友多次借入巨额款项,受害人涉及社会各个层面,而这些钱却被刘某用以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
  刘某借钱时,均许诺了高出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4倍的高息,许多亲友在借钱后也尝到了甜头。而刘某借钱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亲友们为了赚取高额利息,纷纷又向各自的亲友借钱,再转借给刘某,甚至为借钱给刘某不惜去银行贷款。
  以受害人陈某为例。2008年6月,刘某在向陈某借款时,两人并不相识,只是通过一位仅有一面之交的朋友介绍。刘某向陈某借10万元,许诺一个月后归还11.5万,逾期一天多还500元。在这种暴利的诱惑下,陈某当即借给了刘某,刘某则直接在借条上注明“借款11.5万元”。
  此外,刘某采取“一笔压一笔”的方式,不断向受害人借钱,受害人担心刘某不还账,只能硬着头皮借钱给他。2006年7月,刘某以帮亲戚刘某某买房为名,拿走了刘某某的60万元,房子最终没买成,而刘某多次又以公司缺少周转资金为名借钱,刘某某怕他不还钱,在自己还要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还要四处借钱,11个月内就分7次借给了刘某197.6万元。截至报案时,刘某已欠刘某某连本带利210余万元。
  刘某潜逃后,刘某某被债主们追债,夫妻俩甚至选择双双服毒轻生来逃债,幸亏被及时发现。刘某的同乡姜某,一直对刘某视同己出,甚至认刘某为干儿子,但也被刘某骗取了60余万元,案发后姜某因经不住打击而瘫痪。
  4年来,经侦民警先后赶赴山东、江苏、广西等三省的十几个市进行追捕,最终于去年下半年发现刘某藏匿在南宁市。今年6月下旬,6名经侦民警赶赴南宁,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6月30日将刘某抓获。此时,刘某冒用四川人门某的身份信息,并已成为一家商务公司的总经理。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和亲友之间最初的这种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借贷中,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高息贷款就是俗称的高利贷,只要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放款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借款期限短、利息高的民间借贷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最大的危害是由此延伸出来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随着利滚利的不断增长,许多借款人就不断再借款用以偿还以往的借款,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也只能让借款数额几何级增长,到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借款人的行为也就容易变为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这种案件一般数额大、牵涉人员多,且影响面广。”办案民警说,“受害人赔光血本、受害企业破产,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都是常有的事。”
民警提示:高息贷款,易引祸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