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姜斌) 15日,记者从张店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张店区出台了扶持早餐工程发展的贷款贴息办法,每个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按不高于80%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扶持最高限额为5万元。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7月31日。其间,放心早餐工程企业从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用于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的,可享受政府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企业在淄博银行机构发生的新增贷款,按照贷款期限给予不超过1年的贴息,实行企业先支付,财政后补(贴)的方式,半年支付一次,即2013年1月31日前与2013年7月31日前分两次受理贷款贴息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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