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宋君 记者 侯冬冬) 为躲避路口监控摄像和超速测速雷达监测,龙口司机张某故意将车牌摘下,并在路上逆向行驶。15日,龙口市交警大队对张某作出罚款400元、扣9分的处罚决定。 15日上午,龙口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东莱街道通海路公检法路口时,发现一辆无号牌黑色轿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民警随即将此车拦停检查。该轿车驾驶员张某称车牌不慎遗失。 然而细心的民警在其车后备箱内发现一副崭新的车牌。经网上比对,该车牌正是此车的车牌。张某不得不承认为躲避路口监控摄像和超速测速雷达的非现场违法处罚,故意将号牌取下放到后备箱。“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绝不会再存侥幸心理了。”驾驶员张某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400元并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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