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平原县有1.8万户农民手中持有小额《贷款证》,他们用这种贷款证,可以随时到农村信用社提取贷款,用于发展种、养、加致富项目。 近几年来,平原县农村信用社在全县推广了小额贷款证贷款上柜台业务,由信用社对全县需要贷款扶持的农户逐户进行走访考察,根据每户的家庭经济收入和信用状况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然后,按照信用等级给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万元。最后,根据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证》。农民拿到贷款证,像存折一样,可随时到信用社一次性提款,或根据自己需求量分期提款。目前,全县有18034户农民持有小额贷款证,贷款授信总额达18.3亿元。到6月末,全县小额贷款发放9.5亿元,共帮助农民发展种、养、加项目1.5万多个。 (高玉才 赵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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