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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现场会在烟台召开
烟台管理经验将全省推广
  • 2012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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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观摩户籍化管理的相关情况。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本报7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明 晓燕 新明 记者 苑菲菲) 17日上午,山东省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现场会在烟台召开。会议提出,要将烟台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经验做法全省推广,并要求7月底前全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建立起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会上,烟台公安消防支队还跟省公安消防总队签订了责任书。
  此次推广的“户籍化”管理档案作为管理系统,将设有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3个用户角色,三方用户均可通过这个平台对话。
  社会单位需要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重点工种人员和专职(志愿)消防人员等六类人员的详细资料报告备案。这些资料包括人员的姓名、培训情况、照片、联系方式、证书编号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也需要建立单位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等完整信息。防止“冒用”、“顶替”等现象。管理系统利用身份证号或证书编号进行信息自动识别,确保持证人员只能在一家单位登记注册。
  如果人员发生了变动,社会单位需要及时在线更新,更新完成后原来人员自动转换为“往届”,但仍然保存在系统里,变更原因也需要在系统中说明。此外,社会单位建筑的消防设施巡查、维修、包养、检测运行记录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日志,也需要上传至系统,且需要由社会单位和它所雇用的消防维保企业各自独立填写,系统自动对比,发现不一致会及时报警。
  此外,系统还要求社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的自我评估,结果以“红、黄、绿”三色显示。红色表示严重不合格,黄色表示不合格≤1项,重缺陷项≤3,绿色则表示不合格0项,重缺陷≤2。
  会议要求7月底前全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建立起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并要求所有市、县都要建立规范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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