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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水费7月下旬征收亩均承担数额为29.31元
  • 2012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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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7日讯(记者 刘铭 实习生 胡文娟) 17日,记者从市减负办了解到,今年农业灌溉水费统一夏季一次性征收,初步确定从7月下旬开始,月底前征收结束,农业用水水费的收取不能高于全省公布的最高限价。
  据统计,自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31日,全市各灌溉区引黄、引河水总量为15.03亿方,比去年减少2300万方。经审核,今年全市拟征收总额为22105.98万元,比上年减少327.12万元。扣除因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涨价因素使水费增加的127.6万元外,实际比上年减少454.72万元。全市亩均承担水费数额为29.31元,比上年减少0.43元。 
  市减负办相关负责人高君正介绍,聊城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水费终端最高限价标准,在实际审核过程中,都控制在了省公布的最高限价标准范围以内。据了解,经审核批准的水费征收预算方案,由乡镇经管站组织各村统一填制市减负办监制的“农民承担生产费用通知单”,征收前5天发放到每个受益农户,征收款项时应向农民开具“农民承担费用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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