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7月17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王文娜) 17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帮助寒门学子顺利入学,威海市出台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实施方案,即日起,威海市参加2012年高考,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助。 据了解,此次救助对象为威海市参加2012 年高考,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助。救助标准,本科生原则上每人3000元至400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至3000元。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学生可从威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edu21.com下载并填写《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一式2份,报毕业学校初审。村(居)委会将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8月20日前,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救助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分别报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慈善总会办公室。8 月25日前,各级慈善组织将及时把救助金发放到特困高考新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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