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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期灭火器“充门面”
高新区一加油站被整改
  • 2012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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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17日讯(通讯员 李真 记者 崔维成) 16日,枣庄消防支队高新大队执法监督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一加油站因为灭火器超期“服役”而被责令整改。
  据介绍,检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对区内四家加油站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过期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检查发现,一家加油站的灭火器已经过期失效,压力表指针已经指向红色区域,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发挥不出其应有的效能,还可能延误灭火时机导致火势蔓延。
  针对隐患,消防监督员首先向加油站工作人员阐述了使用过期灭火器的危害,然后又向其普及消防产品相关知识,提醒该场所负责人在购买灭火器材时应注意的事项,保证其购买到合格、安全的消防产品。此外,消防监督员对该加油站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立即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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