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齐鲁晚报《齐鲁楼市》推出的买家做主角的栏目。如果您在买房、卖房、收房、验房、物业、按揭等方面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打电话告诉记者,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分忧,替您解难。楼事无大小,记者帮您办。 电话:0531-85196379 QQ:1796717967(记者帮办) 新浪微博:齐鲁晚报齐鲁楼市 读者求助:春节放假归来,大地锐城的肖老师发现自己的家就像个“海底世界”:家里到处是水。肖老师联系到物业,物业公司承认是由于公共维护的失误导致肖老师家墙皮、地面、家居被水浸泡。肖老师与物业协商之后,物业答应给肖老师进行房屋修复及赔偿家具损失。但过后,物业迟迟未动,肖老师找到物业,物业答应肖老师先自行修复,随后补给肖老师所有的花销费用。时至今日,肖老师多次与物业协商,但物业总是给肖老师“正在走程序”的说辞,肖老师不知道应该怎样要回属于自己的损失补偿。
案例分析:肖老师遇到的问题属于物业公司在公共设施维护过程中,存在瑕疵导致业主受损侵权。物业公司本身是存在过错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肖老师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肖老师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律师建议:记者采访了山东润耕律师事务所白金印律师,白律师给出建议是肖老师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帮助协调处理。如果以上方式不能够解决的,建议走司法程序,在起诉之前可以准备好以下材料:搜集物业公司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如保护好损害现场,对墙皮、地面、家居被水浸泡的情况予以拍照留存等; 统计业主损失的物品及损害结果,找出相应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请相关的法律人员进行帮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帮办记者 马韶莹 杜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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