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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
  • 2012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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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赵玲) 18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血友病”将纳入东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大病报销范围。此类患者可以与其他门诊慢性病患者一样,进行大病报销,患此类病的患者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据了解,东营市社保部门在充分了解到“血友病”患者医疗需求大、医疗负担重的实际情况后,立即着手研究讨论,完善东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本着减轻血友病患者医疗费负担,满足血友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决定将血友病纳入东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
  自7月1日起,凡参加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罹患血友病的患者,持近两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其他诊断材料到社保部门办理门诊慢性病或者门诊大病手册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买治疗血友病的药品以及相关的门诊检查费都将纳入报销范围。在具体的申报、鉴定、报销管理程序上,患者根据参加的保险不同,分别按照《关于印发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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