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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发布防暑通知,要求保护建筑工人
气温达到或超过35℃禁止施工
  • 2012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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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9日讯(记者 谢晓丽 实习生 秦彦兰 通讯员 张迪 朱震源) 日前,聊城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聊城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防暑工作的通知》,要求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不得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夏季高温酷暑、强降雨和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日前,聊城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加强聊城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防暑工作的通知》,要求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不得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确保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药品,定期定量供给绿豆汤、冰水等,并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要确保施工人员的饮水卫生,加强职工饮食、住宿卫生的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痢疾发生。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清理和排除,防蚊蝇滋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防暑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保障物资、器材和责任人。恶劣天气,各工程负责人必须24小时轮流在现场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确保应对高温、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
  在夏季建筑施工中要重点防范:坑基工程施工,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基坑排水和比邻建筑物观测等措施,严禁基坑周边堆积重物。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要执行专家论证制度。塔吊、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必须稳固,周边不得堆积杂物,并落实好排水措施。要加强工地围挡墙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要停止供电。
  据介绍,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相关单位,将严肃处理,以确保暑、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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