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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8项目获节能技改奖励 |
| 占全省总数的26%,可获奖励资金3000余万元 | |
- 2012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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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7月19日讯(记者 刘铭) 19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山东省共有37个项目被列入实施计划,其中聊城市有8个席位,约占全省总数的26%。 据了解,8个项目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2个、余热余压利用项目2个、电机系统节能项目1个、能量系统优化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2.3亿元。完成后预计可实现节约能量12.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1.91万吨。共可获得国家财政奖励资金3000余万元。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是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设立的一项节能减排项目享受财政补贴或奖励的政策,分为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五类,按节约每吨标准煤240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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