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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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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禁停标志明显,民警对安全岛上违法停车的车辆进行摄录取证。(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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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9日讯(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见习记者 马健) 近日,四方交警对四流南路与河清路路口安全岛上违反禁停标志乱停的5辆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18日下午4点左右,四方交警在四流南路与河清路路口看到,这个三叉路口的安全岛上,已经停了5辆轿车。由于现场没有看到驾驶员,民警对这5辆违法乱停的车辆进行了摄录取证。就在这时,其中一辆轿车的司机宋某从附近菜市场走向安全岛上准备驾车离开,当他发现民警正在执法清理乱停车时,掉头就跑,直到民警告诉他如果再跑就把车拖走时,宋某才乖乖回到自己车前。 宋某说他之所以逃跑就是不想被处罚,最后宋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其它4辆车的驾驶员虽不在现场,但安全岛附近有明显的禁停标志,民警已进行了摄录取证,他们同样会被处罚。 交警介绍,交通安全岛,是用于分隔车辆行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以及行人安全,车辆不能压安全岛所划实线行驶,更不能在安全岛上随意停车。 此外,四方交警还提醒违法机动车驾驶员,在禁令标志明显的情况下,即使民警没有给车辆贴上罚单,也会对违反禁停标志的车辆采取摄录取证,并录入车辆违法数据库,违法驾驶员可以通过公安网进行查询有无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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