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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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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秋燕
据晚报报道:入夏以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假日丽景小区5号楼一楼的啤酒屋把许多摊位摆在了楼外空地上,食客们“喝酒猜拳、咋咋呼呼”,经常到晚上12点多才散。居民屡次举报,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居民们烦恼依然。 城管给出的说法是,“因是小区内室外经营,城管还没有处罚先例”。而公安部门的说法则是,“已警告啤酒屋多次,却没有处罚的权力”。 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进入僵局,夏日炎炎,不胜其扰的小区居民,难道就真的找不回自己宁静的生活空间了?这个严重扰乱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啤酒屋,难道就真的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能取缔它,或者令其规范经营?难道小区居民就只能忍气吞声吗?答案必是否定的!在济南正努力建设“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现代化泉城的关键时期,岂能让这些不和谐的音符破坏了建设文明美好城市的大乐章? 城管和公安部门或许确有执法的难处。但城管以没有执法先例为由而推卸责任,笔者不以为意。公安机关没有处罚的权力,也情有可原。但你不能非等到小区居民忍无可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动了刀子出了命案,才出手不可。 即使真的有一定的执法难度,作为政府部门是不是也应该主动协调积极介入,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呢?建设美丽泉城需要所有济南人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更是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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