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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为缓堵再添新措施
占用黄色网状线,罚款100元
  • 2012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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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下午,经十路与历山路交叉口,车辆驶过黄色网状线。 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杨厚福) 在省城拥堵时,路口转弯处的黄色网状线常常被车辆“前赴后继”地占用,这无疑让道路变得更加拥堵。即日起,济南市决定对此类现象进行处罚,对于违反黄色网状线管理规定的驾驶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罚款100元。    
  “黄色网状线外围线宽20厘米,内部网状线与外框呈45度角,斜线间隔1-5厘米。在交通流量较小处,网状线可简化为在方框中加叉的形式。”济南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在目前的现实交通生活中,人们会发现很少有驾驶人会自觉遵守黄色网状线的管理规定。在高峰期的一些拥堵路口,一种常见的现象是,直行的车辆紧紧跟随,而在直行车道要变道分流的车辆,由于没有网状线的空余地带,只能原地等待,在直行畅通时寻找机会变道,这影响了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
  “虽然关于黄色网状线的法律知识经常作为考试题目,出现在驾驶人科目一的考试中,但是有很多人一旦拿到驾驶证后,仍然会置马路上的网状线于不顾,随意将车停在上面。”交警表示,在前方车辆等候红灯或是行驶缓慢时,大多数司机都会采用“跟进”的方式紧紧“咬住”前车,甚至有的司机还将黄色网状线当成停车线,把车停在网状线内。由于标划黄色网状线的区域都是交通流的交会点,所以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济南交警支队将对市区内近百处黄色网状线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支队和各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将对网状线区域内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实时录像抓拍。执勤民警将在一些重点路口、路段上对占用黄色网状线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对于违反黄色网状线管理规定的驾驶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罚款100元。
  “对于占用黄色网状线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是济南交警在治堵工作中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每一处黄色网状线的设置都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才实施的。对黄色网状线的管理也是济南市交警部门下决心整治交通拥堵的一个缩影。只要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违法行为,不管管理难度有多大,都将是我们在治堵工作中要彻底解决的重点。”济南市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表示。

遇堵应停在黄色网状线外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黄色网状线即人们平时通称的黄色网格线。在路面上,黄色网状线区域表示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在此处停车,目的是避免车辆在此处发生拥堵。当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车辆行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保持车距,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行驶本车时,方可驶过黄色网状线。
  “如果遇前方拥堵,则不可驶入黄色网格线区域内停车。”交警部门表示,黄色网格线一般设置在左转弯车辆较多的单位、居民区、重点区域的出入口和公交车专用道与右转弯车辆变道处,是一项保障车辆畅通,防止发生交通拥堵的有效交通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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