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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服务不免责,造成损失仍要赔偿 |
| 一销售人员为消费者免费修裤脚,烫出小洞,赔人新裤 | |
- 2012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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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7月23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李艳梅 张翠) 服装店提供免费修改裤脚服务,却在熨烫时将裤脚烫了一个小洞,消费者坚持换新,商家却觉得免费服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经调解,最终消费者获得一条新裤。 18日,消费者李先生在牡丹商业步行街某服装店,购买了一条售价180元的男裤,试穿后发觉裤腿过长,销售人员当即表示店内可提供免费修改裤脚服务,李先生于是放心付了款,双方一同量好裤腿尺寸后进行裁剪。 “裤脚裁剪的长短很合适,但是销售员熨烫时将裤脚烫出一个小洞,我提出换一条,销售员说烫出的小洞不明显,不予以更换。”李先生说,不想要一个破损的裤子,但是销售人员说烫出的小洞在裤脚上,且不明显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拒不给换新。 双方协商未果。19日,李先生只好打12315投诉,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接到申诉后,牡丹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经核查认定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目前许多服装店、鞋店都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修改裤脚、修袖口、修鞋、存包等服务,但是免费服务并不免责,造成损失依旧要赔偿。”牡丹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程雷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家应该为消费者更换一条新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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