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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民办培训机构换发新版“身份证”
2012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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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李楠楠) 开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新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换证评估工作于近日启动,全区评估达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将统一换发新版“身份证”。
凡2012年6月30日前,经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持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换发新版办学许可证。换证工作将于9月30日结束,之后,所有民办学校必须启用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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