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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了会员卡,就不再给发票? |
| 市地税局:市民可索要收据为证,向地税部门举报 | |
- 2012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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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宋炫 记者 秦雪丽) 23日,市民闫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她在莱山区一家酒店就餐后,准备办理一张会员卡。对方却提出,持会员卡在今后消费中可享受许多优惠,所以不再提供发票。 闫女士称,23日下午,她和一个朋友到莱山区一家酒店吃饭。饭后闫女士准备索要发票时,一位工作人员却向她推销会员卡,称如果不要发票,可免费办理酒店的一张会员卡,在日后消费中可享受特价菜优惠。 听着不错,闫女士便想办一张,不料对方出示了一张会员卡需知材料。“其中,第二条明确标示,顾客使用会员卡消费,将不能开具发票。”闫女士有点疑惑,既然花钱消费,为何以后都不提供发票,这不是偷税漏税吗? 根据闫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该酒店。听说记者想办理会员卡,工作人员积极介绍,只要在该店消费过一次,且不索要发票,都可免费办理一张会员卡。“酒店有特价菜,专门为会员提供,比正常价格普遍便宜10元钱。” 对于不再开发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会员价本身很优惠,市民已经占了很大便宜,就不再提供发票。当问到该做法是否涉嫌偷税漏税时,对方则闪烁其词,没有正面答复。 烟台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消费,无论金额大小,消费者只要提出索要发票,商家就应该提供。“如果遇到商家拒绝开据发票的情况,一定要保存收集你在该店消费的证据,比如让对方开据收据,拿着这些证据可到地税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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