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24日讯(记者 杨淑君 实习生 李凤珍) 记者从聊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临清市实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儿童进行资助,每人每年平均获资助金1200元,资助面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孩子总数的10%。2011年秋季和2012年春季两季累计投入助学金187万元,3110多人次受到资助。 据悉,经过对临清市119余家市直、乡镇幼儿园进行全面调研、摸底,临清市财政局与教育局联合出台了《临清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助范围和标准、申请和发放程序及经费落实和拨付方式等。根据文件规定,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儿童都可申请,资助金主要用于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并将优先资助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幼儿、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助学金统一经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学生的银行卡中,并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因发放资助金,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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