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卖房看病遭儿子阻拦 |
| 成武一不孝儿不仅不为父母支付医疗费,还霸占父母房产 | |
- 2012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成武7月24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冯子智) 成武县一对老年夫妇患病需做手术,其儿子儿媳不仅不支付医疗费,老两口想卖房治病时,儿子儿媳却拒不搬出,霸占父母房子。在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7月16日经法院依法判决,判决老两口的儿子儿媳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房产返还给父母。 据了解,许某今年65岁,成武县某工厂病退职工,患肝硬化腹水、双侧股骨头坏死、甲状腺肿瘤等多种严重疾病,其妻高某今年63岁,系退休职工,肢体四级残疾,也患病多年,夫妻俩微薄的退休工资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为治病夫妻俩多方借债。 高某在职时,其所在的单位建家属院,老两口建了5间房屋,2005年又建2间,当年许某儿子许某某结婚无房屋住,便跟随老两口一起住。后来,夫妻俩因为要回乡村照顾许某80多岁年老多病的母亲,夫妻俩的房屋便一直由儿子儿媳居住使用。 因许某患病急需手术,高某亦身体残疾有伤病急需医治,2011年冬季,夫妻俩决定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以售房款支付医疗费,许某、高某的儿子、儿媳不仅不支付医疗费,还侵占房屋,拒不搬出,双方因此发生矛盾。 2012年2月21日,老两口拄着双拐到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二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受理,并由该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姜国祥承办此案。 在庭审中,援助律师发表了受援人对自己建设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充分的完全所有权,受援人的儿子儿媳应根据受援人的要求无条件地将房屋返还受援人;受援人的儿子儿媳占用受援人房屋拒不返还,侵犯了受援人的房屋所有权,应承担返还房屋的法律责任的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 近日,经法院依法判决,受援人的儿子儿媳将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受援人的房产返还给受援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