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张永乐 记者 苑菲菲) 莱州一公司5月份接到一份来自马来西亚某公司的索赔函,称其销售的复合肥严重不达标,都被当做垃圾销毁处理,并要求赔偿。经检验,原来是原料销售商贪便宜,购进劣质原料卖给该公司,导致产品不合格。 这份索赔函的大意是,4月份从莱州元丰公司购买的复合肥,经马来西亚有关机构检测,硫酸铜含量几乎为零,严重不达标,所有复合肥均被作为垃圾销毁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元丰公司赔偿。 如果合作伙伴所言是真,那公司不计应承担的额外赔偿,仅销售复合肥的直接损失就达50余万元。元丰公司生产复合肥有严格的工艺流程,原料添加使用也是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操作,硫酸铜含量几乎为零,那就是添加的硫酸铜原料有问题了? 元丰公司对今年购入的化学原料硫酸铜进行检测,发现有3个库存点的原料取样中,硫酸铜含量仅为0.01%,远低于标准的8%。这3个库存点原料均购自郑州市的王某。4月份为马来西亚这家公司生产复合肥的硫酸铜原料都是取自这三批进货。 元丰公司在原料采购前曾对王某提供的样本进行检测,符合标准,而与对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上也明确了8%的标准,这样的话王某就涉嫌销售伪劣产品。 6月5日,元丰公司负责人在莱州市公安局报案。两名民警赶往河南郑州展开调查。原来王某与元丰公司签订合同后立马着手备货。正愁货源不足时,有人向他推销硫酸铜,对方明确告诉他硫酸铜含量不达标,但价格很低,每吨价格不足6000元,而元丰公司和他签的合同上每吨价格是8000元。王某贪便宜买了29吨不达标的硫酸铜,全部卖给了元丰公司,获利6万多元。 6月27日,王某在郑州被莱州民警抓获归案。目前,王某已被移交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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