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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托人看管竟被卖掉
“卖主”被批捕,并负责退还“买主”购房款
  • 2012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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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杜燕 胡晓剑) 外地人许先生在高唐某处购买房子一套,因外出打工,便委托朋友帮忙照看房子,可是等许先生从外地回到高唐后,却发现自己的房子里已经住进了陌生人,自己的房子已经成了别人的。 
  5月20日下午2点左右,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市民马先生报案称,2011年10月30日,高唐县鱼邱湖街道中街村的杨某采用欺骗手段,将本属于别人的房子卖给马先生,诈骗其购楼款六万元。办案民警接到报案,立即进行调查。  经过详细询问发现,原来马先生花了六万元从杨某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子,住着住着,突然许先生出现,并说房子是许先生的。两人经过详细对证,马先生才发现被人骗了,于是到公安局报案。 
  办案民警调查取证后,掌握了杨某的犯罪事实。由于东窗事发,杨某外逃,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确定杨某逃往滨州,于5月22日办案民警前往滨州将杨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杨某还原了其作案经过。犯罪嫌疑人杨某受房主许先生之托为其看管房子,但在许先生的房子内,杨某发现了购房的手续以及要办理过户的房产证明。2011年10月30日,杨某在房主许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许先生将楼房卖给他的假房屋买卖合同,骗取了购房人马先生的信任,将许先生让其代为照看的楼房转卖给马先生,获得购楼款六万元。 
  7月25日,记者从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杨某目前已被批准逮捕。而对于房子的归属,经法院调解,房子仍归原房主许先生,马先生的六万元购房款则由杨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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