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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遇意外伤害困难生可获救助
青岛首设困难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首批资金30万元,秋季开学启用
  • 2012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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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李珍梅) 25日,记者从教育局获悉,近日青岛设立首批困难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在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的医疗、生活费用等。首批基金共30万元,今秋开学后启用。
  据介绍,首批“困难家庭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共30万元,是由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捐赠给市教育发展基金,而后设立的“困难家庭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在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的医疗、生活费用等,目的在于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救助对象为全市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孩子。 
  “也就是说,学生出了意外伤害,走完正常的赔偿流程后,还需要后期治疗,而这个学生家庭又很困难,家庭负担不起,那么他就可以申请救助资金。”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处长孙建国说。
  市教育局教育发展基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家庭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还将用于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和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及基础建设,有利于对校园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提前识别和预防,有效降低学生伤害事故概率,将事后补偿转变为事前预防,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这笔救助资金在今秋开学后开始启用,目前,困难学生意外伤害救助资金是青岛的一个探索性尝试,目前教育局相关部门正在制定详细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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