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24日下午,因为劳务公司不支付两万元工资,外地来青打工的女子爬上工地20多米的塔吊要轻生。直到民警从劳务公司负责人处拿到,女子才爬下塔吊。 今年38岁的金女士是湖南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三个月前,她和丈夫来到城阳一家工地打工。期间,金女士和丈夫因工资的结算问题与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发生矛盾。 24日上午9点半,金女士再次找到劳务公司要求结算前三个月的工资遭到拒绝。下午1点左右,没讨到工资的金女士爬到所在的工地内一座20余米高的塔吊上,坐在上面嚎嚎大哭,嘴里喊着“不想活了”之类的话。见状,被吓坏了的工友们赶紧报警。 接警后,正阳路派出所民警与消防官兵一同赶往现场,发现金女士所处的塔吊下面全是竖起的钢筋,情况十分危险。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到劳务公司负责人,经过协商终于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拿着钱在塔吊下晃动着给金某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金某终于慢慢地爬了下来。 随后,民警将金女士的两万余元血汗钱交到她的手中,并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警告金女士她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希望金女士今后不要再用轻生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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