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读者赵先生:25日,烟台某居民小区一男子坐在自家门口,手持一瓶不明液体,只要有人靠近,他就会拿起来喝一口,随后喷向其他人,后证实该男子有间歇性精神病。 无独有偶,25日下午,济南槐荫区园丁小区南侧广场上一名四岁小男孩头部被捅数刀不治身亡,行凶者也被疑有精神问题。 悲剧的发生,让我们难过,但面对施暴者除了谴责,我们并不能给予他们法律的制裁。虽然大多数的精神病患者并不会做出伤人的举动,但发生的个例却不容我们忽视。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看管,但对大多数家庭而言,缺乏这种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和社会是否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给这些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关爱,比如应拿出专门的资金用于救治精神病患者等。虽然让他们融入社会有一定的难度,但至少可以避免他们对社会、家庭的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