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伟) 记者近日了解到,日照市见习导游也要领取见习导游证。 据了解,按照山东省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自2012年起,执行见习导游证制度,即已取得导游资格证,并参加日照市旅游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的导游员,先领取见习导游证,见习合格后方可领取IC卡。见习培训期自2012年7月9日到8月9日(时间一个月)。 在《见习导游跟团服务评价表》中,记者看到,对于见习导游的评价,只有两种选项,“合格”或者“不合格”,而且要求带团的导游和游客代表填写。 据了解,见习导游证必须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并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领取地点: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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