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26日讯(记者 曹剑 实习生 杨倚天) 26日,市交警支队召开道路交通“七治”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至10月31日前,针对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确定每月的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四,为全市“七治”专项行动集中统一行动日。 自5月10日起开展的道路交通“七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针对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治理。即:治超(治理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客车超载违法行为)、治疲(治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治假(治理制造、销售假汽车配件、翻牌器、伪造变造以及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违法行为)、治堵(治理违法停车,清理非法占用和挪用停车泊位行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和高速公路长时间长距离堵车问题)、治患(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理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人,清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治酒(治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治占(治理高速公路大型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强行占用应急车道超车和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上下客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联合其他警种,分别在京台高速泰安西、泰新高速泰安东、泰莱高速泰安收费站、104国道汶口、104国道界首、103省道黄前设立6处环泰城联合治安检查站,24小时盘查登记。同时,成立10个交通治安巡防小组,夜间巡逻。 自5月10日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1245起,行政拘留275人次。其中,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21571起,违法停车7379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246起,酒后驾驶110起,违法占道472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变造号牌2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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