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济南市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办法,明确了物业、停车、小区设施收费等各项细则。 针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记者近日对市民关注的部分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小区二次供水、物业星级收费标准、小区停车等方面,实施办法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根据新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其运行、维护、养护、更新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由于二次供水属于专业供水服务,照此规定,实施二次加压供水的住宅小区,不得加收二次费用。 可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省城绝大部分小区的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并没有移交给供水企业,而移交过程又有一个过渡期,在这期间,二次供水设备所需的费用该由谁承担,物业、业主都很困惑。 供水二次加压费 有的算进物业费有的另收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省城的供水二次加压费收取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算进物业费一并收取,另一种则是单独收取。 25日,在三箭吉祥苑小区,好来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小区一楼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2至17楼物业费为1.2元,水泵运行电费不再额外收取。在汇科旺园小区,亿家安悦物业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相似的回答:目前物业费按照一楼1元、其它楼层1.15元的标准收取,二次加压费不额外收取。 “经过成本核算后,二次加压费、电梯电费已经包括在物业费内。”业内人士表示,许多物业在入驻小区前已对此做过成本核算,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做了规定,“如此一来就不再另收”。 不过,也有部分小区对二次加压费单独收取。开元山庄小区的物业介绍说,小区自2010年前后开始收二次加压电费,每方水加收0.35元。同样,五环花苑小区物业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小区的供水二次加压费是另收的,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已对这一块进行了规定。目前,6层以上的业主每方水加收0.5元。 省市规定曾打架 物业业主各执一词 就供水二次加压问题,近几年省城不少小区的物业和业主都曾发生过争执。家住鲁能领秀城A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在小区前物业服务期间,除物业费外,还另收过二次加压泵等机电设备运行费。对此,小区业主们颇有意见。他们拿出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九条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可是,当时的物业却解释说,收二次加压费用是依据济南市的有关规定,收费的情况已在市物价局备案。在济南市物价局、房管局2004年出台的《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安装并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和二次加压泵等物业项目的,其机电设备运行电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设账,公布每月耗电量、电费总额及分摊办法,并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 每月费用上万元 物业担心“背包袱” 据济南市公用事业局统计,济南市二次加压供水设备190多处。目前,这些设备绝大部分都未能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改造和移交。有关部门表示,这些设备的改造和移交不可能一下全部完成,需要一个过渡期。 “过渡时期这笔费用谁来负担?”《实施办法》出台后,不少小区物业和居民都表示,《实施办法》虽然明确了二次加压费的承担主体,但对于过渡期内的收取问题,却仍缺少明确规定。 “供水部门没回收,这些二次加压设备作为小区配套设备,产权仍属于业主,由物业来管理,电费也是物业垫付。”不少物业公司表示,供水部门把水送到小区门口,再由物业把水送到高层建筑,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的电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据济南好来物业公司总经理刘长春介绍,三箭吉祥苑小区一个月大约要用15000方水,因此所需的用电费用为1.8万元至2.4万元。开元山庄物业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小区内的二次加压泵有十个,每月的费用要1万多元。不少物业公司担心,如果过渡期内所产生的这笔费用供水部门不承担,业主也不愿意买账,那么,最后这个“包袱”很可能就要落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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