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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车抢夺 难逃“天眼” |
| 曹县两男子到单县作案,被十二个监控探头锁定 | |
- 2012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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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单县7月29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于海梅) 曹县籍犯罪嫌疑人曾以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为避开当地警方注意,转至单县飞车抢夺,单县警方调取多处监控录像,7月26日,单县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 7月18日,单县警方接到一起群众报案,在单县高韦庄东侧,距高韦庄约十公里的一条南北柏油路上,一名妇女遭人抢夺。据受害人介绍,她行至此处时,两名骑摩托车男子飞驰行至她身边,稍一停顿,伸手把她的两个耳坠拽下来,后调转摩托车车头,迅速逃跑。 据民警介绍,7月初,单县公安局接到3起群众报案,受害人均表示在路上行驶过程中,身上所佩戴的黄金首饰被两名驾乘摩托车男子抢夺。单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根据报案人指出的地点,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 在接连调取十二个监控探头录像后,民警发现两人作案后逃往曹县。通过一系列信息比对,单县警方将两名嫌疑人锁定为曹县籍男子赵某和赵甲。两名嫌疑人对其驾乘摩托车到单县实施抢夺的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审讯赵某,问及两人为何到单县作案时,赵某却说:“因为我在曹县很有名,大多数人都认识我。”原来,赵某1997年因犯盗窃罪被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赵某的表现让当地警方很不放心。为不引起当地警方注意,赵某便伙同赵甲流窜至单县实施抢夺妇女黄金首饰的违法行为。经查,两人在单县实施抢夺案件多起,共抢得黄金首饰重50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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