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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一口收费10月起施行 |
市民可在大厅内完成全部缴费,不用再到处跑 | |
- 2012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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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30日讯(记者 袁沛民) 3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枣庄市计划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收费,统一到市财政部门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的收费服务窗口缴纳,以实现一口收费。 30日上午,记者来到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了解有关一口收费的详细信息。据了解,所谓的一口收费是指把办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收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大厅中的窗口进行,使办理审批的市民在大厅中就可以完成全部的缴费。同时,行政审批所缴费用的标准也将在大厅中公布,以实现缴费的透明化、公开化。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要进行行政审批收费的一口化,是收回一些行政人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公平。“一些行政人员在收取审批费用时金额是可以上下浮动的,人们缴的金额不同,没有体现出公平,容易引发矛盾。”工作人员还介绍,长期享有自由裁量权容易引起干部队伍的腐化,对权力的回收还可以预防干部队伍的受贿问题。“一口收费后所缴金额都是明确公示出来的,大家缴费都是一样的。” 据了解,针对即将实行的一口收费,枣庄市政府特意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一口收费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必须经枣庄市财政、物价部门审核认定并在大厅公示。未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核认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财政物价等部门正在对收费项目的数量和收费的标准进行摸底,确定后将对收费标准进行固化并公示。“收费一口化以后不仅更公平,而且市里的财政收入也会增加,毕竟那些用在找关系以减少收费所花的钱也不少。”工作人员说。 □相关链接: 一口收费程序 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时,按下列程序缴费: 1、部门审批窗口向申请人开具《缴款通知单》,并加盖其行政审批专用印章;2、申请人持《缴款通知单》到市财政局收费服务窗口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收费服务窗口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3、申请人持《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到银行机构在大厅设立的窗口缴费。银行窗口收费后,在《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上加盖现金收讫章;4、申请人持已经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到市财政局收费服务窗口加盖收费专用章;5、申请人持《缴款通知单》和已加盖现金收讫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到有关窗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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