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31日讯(记者 杨淑君 实习生 李凤珍) 聊城市旅游局发布汛期旅游安全通知,要求各旅游主管部门及景区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加强对旅行社、旅游公交及景区安全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旅行社严格遵守公安、交通和旅游部门有关道路交通、旅游车辆管理的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及时主动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状况和路况,妥善安排旅游线路和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危险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旅游。 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各旅游景区对景区内和通往景区(点)的道路,进行认真仔细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在危险路段要落实专人防守,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遇有暴雨黄色预警时,有关旅游企业要在低洼旅游场所备好预防暴雨所需物资,做好挡水、排水工作;旅行社导游人员要注意观察防汛安全警示标志,向游客进行提示。遇有暴雨橙色预警时,旅行社及有关旅游企业要组织游客、旅游包车就近躲避、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实行的交通引导或管制;沿路临街旅游场所应提供停车场所,接纳庇护游客。遇有暴雨红色预警时,严禁旅行社等企业组织游客外出开展旅游活动,旅行社和有关旅游企业要组织游客、旅游包车立即就近到安全场所躲避;低洼危险地带的游客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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