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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帮人盗油近70吨
经审理获刑2年
  • 2012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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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胥广宏) 一临清籍男子借为木材厂看门的机会,为他人提供方便盗窃原油,一个月时间盗窃三次,共约70吨。经审理,该男子获刑2年。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5年年底,临清戴湾人牛某开始在湖西办事处母祥庄木材市场看门,并以卖木方为由,伙同周某等三人在母祥庄木材市场院内盗窃石油管道上原油,得赃款3200元。案发后,周某等三人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均被判决。  聊城输油处保卫科李先生介绍,2005年6月至12月期间,保卫科发现在临濮输油管道闫寺郭庄附近多次掉压,经长期查找漏压处,在闫寺郭庄麦地里找到偷油点一处。经现场开挖,确定证实偷油管向东延至老柳头村附近,李先生随即报案。 
  2006年4月7日凌晨,聊城输油处保卫科赵先生在母向庄木材市场南墙外一河沟南沿处找到盗油点,并发现偷油管子通向木材市场南墙一房屋处。经勘查,输油管道设施盗油管道处被打孔,直径25毫米,装有阀门一个,现场有高压胶皮管若干米。因多次掉压,造成损失很大。 
  据周某交代,他们共偷了8车,其中三车每车13吨左右,有五车是每车23吨左右,每吨是按2200元卖的。 
  牛某说,他参与盗窃石油三次共近70吨,都是在湖西办事处母向村木材市场院内,是和周某等三人一起盗油的。每次盗油时,都是在晚上9点左右,油罐车开到院子后,停靠在木材市场西墙旁边,天亮之前就开走。在第三次盗油后,周某给了牛某3200元钱。 
  7月14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牛某已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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