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张建勋 李秀) 7月31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31日,人社局在全市首次组织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指导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用贴近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对职工技能水平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健康成长。 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等级为技师。评价范围为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等级的职业,但不包括开展社会化鉴定考评的职业。评价内容为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四个方面。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技能人员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主要考核技能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果。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技能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的能力。职业知识主要考核本职业及岗位相关的必备职业知识。评价方式采取专家评定、群众评议、理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由试点企业成立高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制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试点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在具体考评中,突出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业绩,对于工作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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