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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业新国标8月1日起强制施行
商场甩卖旧国标婴幼儿服装
  • 2012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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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一家童装店看到,不少旧国标童装正打折促销。             本报见习记者 王鸿哲 摄
◆ 新规来了 ◆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张汝树) 8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全面强制施行,记者从淄博城区各大商场超市了解到,现在多数商场开始甩卖旧国标的婴幼儿服装。
  和2003版国家标准要求,24个月以下婴幼儿服装要符合A类标准不同,这次新国标要求1至3岁宝宝衣服必须符合A类标准,服装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此外,新国标对有毒有害物质,如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更加严格。
  据了解,根据安全技术类别,我国的服装被分为A、B、C三个等级,A类等级要求最高,可供婴幼儿穿着,B类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类衣物仅为可穿着。这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有PH值、色牢度、异味、甲醛和芳香胺含量等。
  记者在张店区西六路一家超市婴幼儿服装区看到,婴幼儿服装正七折促销,多数2岁-3岁幼儿的衣服都还标着“B类”字样,翻了好多件,才看到有一两件标签上为“A类”衣服。记者询问“A类”和“B类”有什么不一样时,售货员只回答都是纯棉的,不知道有什么区别。
  在张店华光路上,一家儿童服装店的售货员介绍:“现在这些衣服打4.8折。”记者看到店内多数婴幼儿衣服标签上标注为“B类”,而这些衣服均在打折之列。记者在其他几家商场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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