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张泰来) 本报7月31日C20版刊发的“撞人不施救先打电话问吉凶”一事又有新进展。肇事司机姜某所在物流公司的老板张某,因涉嫌包庇和毁灭证据,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6月7日晚,姜某开白色货车撞人后,回到物流公司,向老板张某汇报了情况,“张某还安排姜某重回现场查看情况,后来他自己也曾到现场查看。”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某不但没有向警方检举,而且授意姜某逃逸,已经涉嫌包庇。并且,事发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张某就把车送到了一个修理厂,把被撞后的汽车整修一新,后来又将该车派到了聊城,不让它再在济南出现。“车一修理就没有了被撞的痕迹,涉嫌毁灭证据。”天桥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胥宁说。 面对警方的讯问,张某低下了头,后悔不已,“知道错了,当时就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是及时向警方检举就好了。” 8月1日中午,张某已被刑事拘留,送到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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