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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与本报联合推
  • 2012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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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与本报联合推出“职工养老保险问答”栏目,如果您有缴纳养老保险方面的疑问,可发送短信至15954530929,也可拨打本报热线967066。我们记录后会咨询专家,并在报纸上刊登回复。 
  问:您好,我是2005年毕业在临沂参加工作,2008年辞职回烟台工作的,请问在临沂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能转过来么?
  答:山东省内办理转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口不是烟台的当地的,需满足: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2.返回户口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含个人挂档缴费),不受上述年龄限制;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开具调令或商调函,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通讯员 孙冠群 记者 侯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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