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通讯员 王宁 记者 侯文强) 芝罘区检察院在山东省第一个设立了少年犯罪检察科,设立了目前是烟台市唯一一个未检机构。1日,本报记者采访芝罘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来看看“芝罘经验”。 今年4月份,小张把同学打成重伤后逃跑,被民警抓获后,他拒不认罪。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小张逃跑是为了照顾病重的父亲,于是破例安排小张和父母见面。这次会面后小张态度立即转变,不仅认罪,还提供了潜逃同伙的线索。 “未成年人的情绪不稳定,我们可以用亲情感化他。”芝罘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这种亲情感化,有利于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重新唤起他们回归家庭。 2009年开始,芝罘区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从宽情节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一般由所在学校、街道或者家长负责帮教。可是,这项制度在实行后,多数考察期间的未成年人被学校开除,在社区进行帮教的也难以被邻里接纳。 芝罘区检察院近期创新采取异地考察形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到不熟悉的地方去帮教考察。芝罘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这既能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也有利于对其进行档案封存。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异地帮教的方式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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