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广州限牌细则定稿,并正式实施。和征求意见稿相比,将新能源车可直接上牌改为必须参加摇号,同时限制排量2 .5升以上的车辆必须参加车牌拍卖、不得摇号。 2.5升以上车辆必须参加车牌拍卖 限牌细则规定,广州每年新增的12万张车牌中将采取“环保+摇号+竞价”的分配模式,按照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张车牌中,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 细则还新增加排量在2.5升以上车型不能参与摇号,只能参与拍卖的规定。希望通过此举保护普通市民的用车需求,避免大排量豪车通过摇号挤占普通市民的拿牌机会。 二手车可带牌过户一次 定稿还修改了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二手车交易的限制,广州全市二手车商在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带牌转让一次,即购买二手车的车主可以直接连车带牌一起过户买入,无需再通过摇号或拍卖的方式获得新的车牌。 旧车置换新车只有一次机会 另外,定稿还增加了一条对市民旧车换新车需求的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前提下,需要旧车换新车的,可以在保留原有车牌的基础上直接换车,但只能换一次,而且新车的排气量不得超过旧车的排气量,但黄标车更新不受此影响。这一条款对于想旧车换好车的车主影响很大,意味着他们无法直接拿牌,想换好车只能再参加摇号或拿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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