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刘美堂 管怀香) 深夜撞伤路人双腿逃逸,经过家人劝说后自首。8月1日,在黑龙江南路撞伤一商贩的司机刘某,肇事逃逸三天后,暂被四方区交警大队拘留自首。 7月29日凌晨2时25分,商贩赵某在黑龙江南路水果批发市场门前推着手推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撞伤,肇事司机当场逃逸。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赵某躺在地上,下半身有大片血迹,意识还清醒。 警方最终肇事车辆为一辆鲁B59xxx号的小型普通客车,经多方排查得知,该车车主刘某为沂水人,与同在青打工的父母、妻子住在一起,但事发后一直没回家。警方从刘某亲戚口中得知刘某父母的住址后,上门做思想工作。8月1日上午,事发第三天,肇事司机刘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四方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全过程,随后暂被四方区交警大队行政拘留。 刘某称,事发那天他喝了酒,把赵某撞飞后,他非常害怕,就想着赶紧驾车逃跑,也不敢跑回家就找地方躲了起来,但警察找到家人进行了规劝教育,他迫于家里的压力,最后还是选择了自首。 四方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周涛说,因赵某现在伤情并不稳定,暂时未出鉴定结果,所以先对刘某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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