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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主怕担责找雇员顶包
一听要负刑事责任双方“互咬”,民警用高清探头识破谎言
  • 2012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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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本报通讯员 王清光
    枣庄一辆集装箱货车近日途经五莲县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车主怕担责找雇员顶包。但一听民警说要负刑事责任,雇员反悔。最终,五莲公安巧用视频监控,确定了肇事者。
  为躲老汉猛打方向
不料却撞向摩托车

  7月28日凌晨3时许,46岁的枣庄籍男子王强(化名)驾驶着他的集装箱货车从枣庄出发去济南进货,跟他一起的还有其去年新聘的司机小刘(化名)。
  王强购买集装箱货车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由于长途运输一个司机太疲劳,平常出去进货都是他和小刘轮流替换着驾驶。
  这一天,两人从枣庄出发后一直由王强驾驶,两人说好,过了五莲后换小刘开。可没想到,还没过五莲悲剧就发生了。
  28日上午8时许,王强自西向东驾车经过206国道五莲县汪湖镇路段一十字路口处时,突然从路右边窜出一名老汉,王强本能地往左猛打方向盘,但没想到此时在他的左边还有一辆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
  王强的这个急转正好撞上了这辆摩托车,由于速度很快,摩托车上的两人也被撞出去很远。
  看着满地的碎片,王强的心里害怕极了,特别是看到躺在地上的伤者满身是血,一动不动,王强赶紧拨打了120。
  过路群众看到发生事故后,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几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拉到车上后离开。
  而此时的王强怕担责任,找来雇员小刘帮其顶罪。
  小刘考虑到王强是他的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但小刘却不知道,两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后,一名男性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者”表情可疑 被细心民警发现 
  接到群众报警后,五莲县汪湖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民警赶到时,只有王强在事故现场,其向民警称他是集装箱车车主,肇事者是同车的小刘,因为害怕已经逃跑。
  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附近展开搜索,很快便找到了“肇事者”小刘。
  当时小刘正坐在路边,神色紧张。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刘很快就承认是他开车肇事。
  但细心的民警发现,小刘说话时支支吾吾,有些可疑。随即,民警将小刘和王强一起带到所内进行询问。
  刚开始小刘一直咬定是自己开的车,但当民警告诉其两名伤者已经有一人死亡,肇事者需要负刑事责任时,小刘一反常态说是其老板王强开车肇事。
  民警立即又对王强进行询问,但王强一口咬定是小刘开的车。
路口高清探头
揪出事故真凶

  由于两人都相互指认对方是肇事者,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
  “我们五莲安装的全是高清探头,就算脸上长个斑都能看见。”办案民警说。
  通过视频监控,很清晰地看见事发时是王强在驾驶货车。
  面对视频监控,王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肇事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强已被移交五莲交警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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