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购物遭缺斤少两
农贸市场难觅公平秤
  • 2012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枣庄8月1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1日,家住市中区的张女士称,她在龙头市场一流动摊点处买了一个10多斤重的西瓜,可回家后用电子秤称后却发现西瓜重量少了2斤。张女士想去找摊贩理论,但考虑到返回去摊贩可能不认账,无奈之下只得吃哑巴亏。“要是市场里有公平秤就好了,我当场就可以和商贩理论。”张女士说。
  1日,记者走访了市中区龙头市场和新华市场等较大的集贸市场,均没有在显著位置发现公平秤的踪影。在龙头市场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些商贩,他们均称各自的秤很准,不需要有公平秤。
  对于买东西遇到缺斤少两的情况,市民通常会怎么办?记者采访了5位市民,市民孙女士说她平时都会在超市或熟悉的摊点买菜,尽管摊贩有时也会在秤上多赚几毛钱,但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会计较。当记者问是否知道“公平秤”时,孙女士称她曾在超市见到过公平秤,但在集贸市场没见过,不过她一直没用过。而另一位市民刘女士则表示,公平秤的设置对保障买卖公平起到监督作用,集贸市场应该将公平秤放置在显著位置供市民使用。
  所谓公平秤,是指商业单位没置的供顾客检验所购商品分量是否准确的标准秤。记者查阅《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发现,集市主办者应当在集市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验机构进行检定。对此,枣庄市质监局计量科的林姓负责人表示,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应该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公平秤供有疑议的消费者复称。
  当记者询问市场是否必须设置公平秤时,林科长表示质监局会定期对市场的计量衡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他们也会看到公平秤。“公平秤的设置没有强制性,它是一种诚信经营意识的体现,现在还没有对不设置公平秤进行处罚的相关条例。”林科长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