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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厅:
捕捞渔船提前回港
2012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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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2日讯(记者 刘红杰) 为切实做好台风防范工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出紧急通知,台风影响本地区24小时前,捕捞海蜇生产渔船必须全部回港避风。
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立即对所有渔船的停港船位进行普查,核实未在指定渔港停泊渔船的船位,发现涉嫌违规出海生产的立即召回。台风影响本地区24小时前,捕捞海蜇生产渔船必须全部回港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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