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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不力 将问责河段长 |
62名河段长公示牌10日前全到位,河道整治列入年度考核 | |
- 2012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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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20803/C10/C10_0313.jpg) | 在生产渠要竖立的河长公示牌。 本报记者 赵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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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日讯(记者 赵丽)2日上午,在生产渠等城区河道附近,开始安置河段长公示牌。据介绍,10日前城区62名河段长的公示牌将全部安放到位。而自本月开始,河道整治考核将启动,若考核不合格,将由相关部门约谈责任人甚至实施问责。 2日上午,在鲁能康桥小区对面的生产渠,一个河长制公示牌被竖立在河边。公示牌上标明了河段、河段长姓名及职务、电话、职责等信息。 今年,济南首次推行河道管理河长制,将河道划分所属区段,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行政领导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河长,相关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乡镇长)兼任河段长。 据此,济南市共设总河长11名,副总河长16名,城区共设河段长62名,对城区65条河道、170个河段实施全覆盖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各河段长公示牌将在8月10日前全部安置到位。 据介绍,河道整治考核将于本月正式展开。城区内、外河道分别由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及内河河道整治办公室进行考核,分为日常检查和以月度、半年为周期的定期检查两种,对河道截污治污(区里承担部分)、拆除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根据相关规定,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由相关部门约谈责任人或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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