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三、申办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申办。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合同、协议、遗嘱、结婚证书、毕业证书等。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权证明,如申办房屋买卖、租赁、赠与公证,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六、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申办经济合同公证一般要提供营业执照,申办抵押合同公证应提交抵押物清单,他项权利证书,申办继承权公证应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申办收养公证,收养人要提交无子女证明、健康证明、本人年龄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 地址:聊城市文化路中段,电话:0635-696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