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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每月上调130元
  • 2012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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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2日讯(记者 杨淑君 实习生 李凤珍) 自7月1日起,聊城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上调到每人每月630元。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聊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物价变动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将失业保险金每月上调130元。 
  按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去年聊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4599万元,年末结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8548人。今年截至7月,市已拨付失业保险基金38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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