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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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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尹莹 石勇) 早已为人夫,未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竟公开与他人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生活。近日,贺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贺某系东港区人,今年38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从事建筑工作。1999年,贺某与马某在日照市东港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结为夫妻。婚后,贺某在建筑工地打工,妻子在老家务农,照顾公婆,夫妻关系和睦,家庭幸福美满。 2007年,贺某在工地结识了推销建筑材料的女士闫某。闫某回莒县县城开了个小门头,贺某恰好在莒县承包建筑工程,两人的联系愈加密切。 两人逐渐发展成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交往过程中,贺某始终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谎称其父亲去世早,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至今未婚。闫某怀孕后,提出登记结婚。2010年9月,贺某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与闫某在莒县举行结婚仪式,婚纱照、结婚典礼、婚宴一样都不少,在外人看来,两人俨然成了一对正常生活的“合法夫妻”,2011年春闫某为贺某生下一子。 贺某在莒县结婚的事情传到了妻子马某耳中。马某带着14岁的儿子一起到莒县找贺某,希望他能够回家一起生活,但贺某一意孤行,对妻儿的请求置之不理。 今年2月,马某向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揭发丈夫的重婚行为,贺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抓获归案,并于4月份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检察官多次思想教育,贺某深知自己的行为给两个家庭、两个女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大儿子才14岁,小儿子才1岁,我这个父亲当得不称职啊,真是对不起他们。”8月2日,贺某痛心疾首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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