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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
政策未落实,用户可打12345或12358电话举报 | |
- 2012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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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6日讯(记者 马云云) 近日,济南市物价部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政策。根据优惠政策,从8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政策明确的减免对象和范围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经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其具体认定标准按照《济南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执行;其他减免优惠对象按照发改价格【2009】2201号文件规定执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主要包括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的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建国前入伍的)、带病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等。 对上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减免优惠对象,凭相关证明减半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以上用户安装副终端的,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各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没有将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用户可拨打12345或12358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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