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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
超市购物要留心“临界期食品”
  • 2012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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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7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张万军) 针对最近有市民买到临界食品的情况,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到超市购物时特别要留心“临界期食品”。
  近期,市民张女士在超市买了两瓶用透明胶带捆绑在一起的瓶装酸奶,回家后放进冰箱内保存。3天后拆开捆绑的透明胶带准备饮用时,发现其中一瓶已过保质期(保质期21天)。仔细查看之后,张女士发现该瓶印有保质期的一面朝里,因两瓶酸奶用透明胶带捆绑,购买时无法看到生产日期。其实,张女士购买的属于临界期食品,即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张女士说,平时购物经常会遇到有商品搞促销活动,买回家后发现部分促销商品临近保质期,根本不可能用完。“原以为买到促销产品能节省费用,却没想到还是没算计过商家。”
  为此,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说,购买食品时千万别被商家的“特价”、“促销”活动迷惑双眼,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以防买到“临界期食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注意索要并妥善保存有效购物凭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提供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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