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封万明 张小娟) 被告周某与原告郭某是一对夫妻,婚后原本幸福地生活。自周某2009年去工厂打工后便发生了改变,周某只知吃喝玩乐,郭某无奈之下只得起诉离婚。日前,广饶法院大王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周某于1998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99年4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儿一女。2012年6月28日,原告郭某将被告周某诉至法院,声称被告吃喝赌玩,完全承担不起家庭责任,要求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利用送达开庭手续的时机了解事情原委。原来2010年以前,原、被告共同经营水果批发生意,两人感情和睦。2009年底,一场车祸致使运水果的车辆报废,被告周某决定到当地一家轮胎厂打工,而原告则开始在家务农。被告周某在轮胎厂工作后,开始经常夜不归宿,吃喝赌玩,经原告多次规劝,被告仍不思悔改。 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法院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原告郭某与被告周某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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